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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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bar0402
這些法條有何意義? 政府完全守法有何意義?
政府可以"依法"強行轉移百姓產權給建商嗎?
這是違憲啊!!!
政府死抱著法條去幹違憲的事, 那是政府失職, 還用多講?
你也是"選擇性"看著法律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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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都說了 政府完全守法有何意義? 那我跟你既續筆論也毫無任何意義
我們可以討論法律不全之處來修訂 但還未修訂之前 惡法也是法 還是須守法 照你的意思 公務人員不須守法做事只要符合憲法精神就可以? 不要理虧就搬憲法 憲法有規定1天要工作幾小時嗎?1天工資多少錢嗎?憲法有規定不能闖紅燈嗎?你真想罵就去找通過法案立委罵 不要轉移焦點 也不要去誤導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