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birdandbee 如果從新規劃(苦了其他),王家排除在外應該不會有那個價.(可能建商早也幫他們算好了)
 
 我是從立法目的去看這件事
 看起來三贏變三輸
 
 王家表明不願意
 但立法就是你不願意也不行
 市政府又不是立法機關,再從一些說法來看
 王家找市政府算帳,途徑是沒錯
 但其他人把氣都出在市政府,其實才有政治色彩問題
 
 我想強制執行,就是這樣
 若不會違反到意願,就不叫強制了
 強制,法律好像處處可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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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早說過, 台北市政府一向以跟中央對幹為能事..
沒有什麼雙手一攤沒辦法的...   只要它想做...
基本上除了派警察把總統府攻下沒去做之外,  好像沒它做不到的...
你說沒辦法, 那現在事情鬧大後, 怎可以全面緩拆?
你告訴我, 強制拆遷違法, 還是現在全面暫緩違法?
事在人為, 其實以市府的"光輝歷史", 只要找個理由, 就可以鬧上好幾年..
法院判北市府敗訴又如何?   幾百億健保費我就是可以不還...  或至少給你拖下去...
中央下令又如何?   我要把中正廟改成古蹟你拿我何?
我說市政府有問題, 是因為它沒站在老百姓意願這邊...
你說法律再大, 可以高過憲法位階嗎?   
今天這塊土地是拿去給建商營利, 又不是蓋馬路, 捷運這類公共利益..
王家產權也是完全獨立的, 沒有分割處分的問題...
王家有沒有表達不願都更的意見, 也有吧... 打了幾年官司了?
請問政府憑什麼主導硬幹這件事?    
所以最糟的不是建商或王家, 他們只是針對自己的利益及權利對幹而已..
而是市府跟法院...
不錯, 他們完全"依法行事", 但是這種"惡法", 卻是抵觸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
在那裡講什麼"惡法亦法"的人, 不是既得利益者, 就是沒被政府欺壓過的幸運?百姓..
不知道政府的權利, 可以惡劣, 無恥到什麼程度?
事實上, 沒有市府跟法院的幫助, 建商再怎惡劣, 要對付還有點底子的王家..
把他們土地"合法"奪過來, 沒那麼容易...
我們今天假設市政府堅決站老百姓這邊, 審查就把建商打槍, 不讓建商惡搞圈地都更..
事情不就沒了, 退一萬步講, 建商很猛很牛, 直接跟中央掛勾, 讓都更案"一切依法"過關.
你市政府卻認為:這種作法是殘害人民財產權, 有違憲之虞拒絕執行..
或拖延暫緩執行.... (這不是市府的專門招????)
中央大怒:你市府違法亂紀,  派憲兵來支援強制拆遷..  市府派警察負責保護...
最後還是被中央強X了, 若郝市長做到這樣, 夠了!    今天誰會把砲火對著他開?
現在的事實是: 從圈地到都更審議等, 全部都在市府眼皮下進行....
沒有市府主導, 建商是做不來的, 再者, 這中間王家也已經表達不願之意...
市府一樣也沒予以支持 ...
法院也一樣, 當然法官可以認定"市府. 建商都依法行政"..
問題是: 這個法顯然侵害老百姓財產權, 高中生都看得出來...
還真的跟那種"沒表達不願意, 就表示願意被性侵"的恐龍級判決一樣?
什麼樣的鳥法官, 就幹什麼樣的事...  
搞到現在這樣, 還要裝無辜?   以前"很無奈沒辦法"的強制拆遷..
事情鬧大後就可以一切暫緩?    你當大家都是白癡, 看不懂這齣戲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