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EAC212
Powe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4
文章: 617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well.. 我去樓主爬的那串文看到的資訊是
王家只有其中一塊地得靠別人的土地上通過..
另外有人解釋該土地有異主過..在之前的地主時如果有超過20年就可以聲請
沒有主張的話,換個地主時請重新計算...

以上資訊來自樓主給的幾個連結..
事實是不是如此就多爬文吧..

『王家只有其中一塊地得靠別人的土地上通過..』
那條巷道應該不是單行道吧?
『便道所有權人雖保有所有權,依法即不得訴請收回土地,亦不得違反供公眾通行的目的而為使用。以目前國内多達1.6萬公頃的公設用地(含道路用地),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既成道路已供公眾使用數十年,所以土地所有權人雖擁有土地所有權,但不能把土地圍起來不讓公眾通行。』
我沒看到有『換個地主時請重新計算』的類似相關法令,
你有查到嗎?
如果有請分享給眾網友,幫助大家提升法律知識,也在這感謝你。
如果換個地主就可以重新計算,
那就不應該會有『政府根本無財源徵收,因此既成道路原則上是不徵收的。』這個問題了是吧。
     
      
__________________

食品研究室的功能【先研究不會立即致死,再講求口感】。
民主的好處,就是可以把責任過錯推給人民。
民主的好處2....看看昱伸和三鹿,就知道民主多好了!!
死人的好處,就是怎麼說他都不會抗議。
有些不在台灣的人都特別愛台灣,而且把在台灣的人講的好像都不愛台灣!!!
猜猜看..在哪一個國家,想殺人不用拿刀拿槍,只要開車撞人然後灌幾瓶酒就好了。
舊 2012-04-03, 02:48 AM #191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EAC212現在在線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