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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s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Jun 2010
文章: 339
引用:
作者斯圖亞特
北市都市更新條例14條:...(恕刪)應以不造成街廓內相鄰土地無法劃定更新單元為原則。就這樣被劃進來更新。

這樣是不是算整體街廓考量?


下面有其他人幫忙回了,我就不重覆了....我要吃飯、要吃麵,關別人什事.....
舊 2012-04-03, 01:09 AM #1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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