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esarlin
主人不認就當流浪狗送走啊,然後等他來領時就可以強制打晶片了。
引用:
作者the_yongching
不認就當流浪狗安樂死啊,這不是很簡單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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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位 ~ 很抱歉我之前沒把話講得很清楚
其實我覺得說到底 還是要靠飼主的自制力
才不會造成狗的脫序行為
先強制殖入晶片才能有效的對主人開罰 ~ 才能在程度上抑止這樣的行為
你們講當 流浪狗處理
先不講動保那票活寶會講甚麼話
先前這些狗 所造成的脫序行為 已經造成別人的損失了 (咬傷人, 隨地大小便, 造成公共意外)
那麼這些脫序行為要怎麼算? 當成流浪狗處理!? 狗處理掉了主人就沒事了?
那麼那些因為主人不自制所造成損失的人 ~ 要找誰討去? 申請國賠?
追根究柢 ~ 會有這些問題 其實是不負責的主人所造成的
而不是那些狗狗所造成的
主人有完整負起當主人的責任的時候
就沒有這些問題需要處理 我們的社會就不需要為了這些不負責的主人去負擔多餘的成本
不知道這樣夠不夠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