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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我會覺得(看您在哪, 但我以台南舉例)最低限度的薪水要給個2萬6, 其餘另計.

如果原本規劃給她的工作實在是讓你覺得付太高, 可以多塞一點工作給她讓其達到價值.

理由: 除非住家裡, 不然2萬6才有得生活, 我的標準稍高一些.

我現在給薪水3萬, 原本她純總機2萬6, 但我工廠比較偏僻, 她會需要多一些來維持生活.

後來提高薪水, 教她基本的invoice/pi/quotation/debit/她手機用中華熱線我.

現在方便得很, 老實說她的執行力很有效率(我運氣好撿到寶), 電話聯絡就可以遙控了.

比較要小心的是別起曖昧情結
舊 2012-04-02, 05:54 PM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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