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 作者ccyew 所以解套方法王家作了哪一項? 除了訴諸民粹之外,其他的法律流程如果照你說的都是對的,為什麼會輸? 還是要提出法院是政府跟財團開的嗎?? | 
	
 
所有的事情都是"依法有據"..  但是, 建商和市府聯手玩掉王家而已...
都更法本身就有問題, 王家打這麼久的官司, 難道不是明確表示自己不願加入都更?
借問獨立產權又不是公共利益, 政府可以把個人產權移轉給財團圖利?
(蓋捷運這種還說得過去, 硬要把建商跟被徵收者利益當"公益", 那就可笑了..)
這本身就違反憲法保障人民財產權的精神, 本來就該像現在一樣,  緩拆順便
聲請釋憲, 一個老百姓都看得出來這事情有多荒唐!   只有一堆專家學者說只
能"惡法亦法"硬幹下去...   那養這些人幹啥?
若說市政府"只能"依法行政, 從以前到現在, 台北市天龍國有多少事都是跟中央對幹?
只要有疑慮, 有爭議, 拿得出理由就可以幹了....(不管是否真合理..) 
再者, 現在事情鬧大了, 怎可以"不依法行政"?   其他都更案繼續蠻幹下去?
市政府沒有違法...  但是非常怠忽失職, 而且狠幹蠻幹..
兼有跟建商官商勾結的嫌疑!     從都更立案到拆房子, 哪件事不是在市政府眼皮下進行?
除了直接出錢徵收外, 哪件事沒有市府配合, 建商玩得出這種花樣?
很多人在那吵都更法怎樣, 王家怎樣, 建商怎樣, 都不是真正的重點...
也不是大多數人站出來的理由....
畢竟哪怕是建商跟王家鬥法, 也是純為利益而戰, 沒那麼罪大惡極....
最可惡的是: 看似非常無辜, "只能依法行政"的市政府...
竟然配合建商的利益, 去謀奪百姓的財產....
完全沒有一點像樣的作為....(直到現在鬧大後才有一點點樣子..)
如果放任這種混蛋政府, 讓它輕騎過關, 象徵未來台灣政府可以任何跟利益者相結合..
來惡搞任何老百姓的身家財產!   這比王家跟建商鬥法還嚴重多了...
王家未必是好人, 建商也難說一定十惡不赦, 這些都不是重點...
郝市長很無辜說自己沒違法, 那當然, 希特勒當年剁猶太人也是沒違法的...
國會都是他在控制, 橡皮圖章一群, 所有的事都是"依法辦事"啊!   沒有不同..
他錯的地方在: 他怠忽自己一個父母官的原則, 保障老百姓身家財產的基本作為!
連王家這樣有關係, 有辦法, "有心機", 的有錢人都還保障不了...
那換成咱們這群普羅百姓, 市府會有什麼作為呢?    請用膝蓋去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