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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aker200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176
引用:
作者ccyew
你提的也只能說:在法律不周嚴的情況下有被惡用的狀況,不代表法律就可以不遵守了。

還是因為有不周延的地方,所以殺人放火搶劫通通都無罪?

這樣情緒性的發言並沒辦法讓事情好轉,也沒辦法讓違法的事情變合法,也沒辦法讓輸掉的官司變贏,結果還只是種了一個「會吵的孩子有糖吃」的因下去....以後各種法律執行會更慘了...

大家都講在台灣交通狀況不好,但是一堆人違規被開單就哇哇叫,自以為受害。

大家都講在台灣警察沒魄力,但是警察強力執行又一堆人說擾民...

這種情況又不是第一天看到....王家也不會是最後一個例子...


今天王家是殺人犯火了嗎? 還是違反交通規則? 他們住好好的無端遭受厄運,怎麼可以用
罪犯來類比?

另外一個案例趙醫師一家,房子不過十年左右,也被建商劃入都更,建商明顯不是為了更
新,單純只是為了利益而不擇手段,居然還有人替他說話...
舊 2012-04-02, 02:11 PM #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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