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飼主放任家中狗兒在外閒逛 動保處將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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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979
引用:
作者
semmy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84 條
疏縱或牽繫禽、畜、寵物在道路奔走,妨害交通者,處所有人或行為人新臺幣三百元以上六百元以下罰鍰。
以後在馬路上撞到有主人的狗,先叫飼主拿出15,600元給政府就對了!
話說我實在有點想買一匹馬 在台北市騎
這馬路耶 又不叫車路
2012-04-02, 01:39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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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per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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