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廣樹解釋,因為規定提出異議,必須列出金額數字,他們才會寫下這樣的要求。」
「但都更處官員表示,並沒有提出異議,就必須提出數字這樣的規定」
這兩句話你怎麼看? 所以王家說一定要給個數字,不然就沒步了...可是明明不用出金額啊?
另外就是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一開始就表達不要,所以都更就沒劃進去,這樣不是很正常? 難道要繼續硬上?
當然是要排除啦,換做是你難道要繼續硬幹不管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反對嗎?
再加上王家是袋地,一定得參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法律就是這麼規定,不然你要就一開始申請釋憲(法律訴訟都打了兩年了,都沒想到要申請?)
邏輯思考請再縝密一點,因果關係先搞清楚吧.....是都更程序初期郭元益跟那11戶不願意,所以就排除掉了,而不是故意閃法規。
如果法律有缺失,請去提出修改方法,不是硬要別人不照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