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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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Elros
誰說我沒看得啊
我還是建議你去查25-1條
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沒被劃進去主要的原因是劃進去就超過1/5土地面積及樓板面積的所有權人不同意這樣都更案勢必不能成案
跟啥你一開始就不同意沒啥關係
更別提法院都說了公聽會所達成的意見並沒有法律效力
直接反駁建商跟北市府關於沒去參加公聽會表達意見在法律上就等於贊同的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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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廣樹解釋,因為規定提出異議,必須列出金額數字,他們才會寫下這樣的要求。」
「但都更處官員表示,並沒有提出異議,就必須提出數字這樣的規定」
這兩句話你怎麼看? 所以王家說一定要給個數字,不然就沒步了...可是明明不用出金額啊?
另外就是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一開始就表達不要,所以都更就沒劃進去,這樣不是很正常? 難道要繼續硬上?
當然是要排除啦,換做是你難道要繼續硬幹不管郭元益大樓跟另外11戶反對嗎?
再加上王家是袋地,一定得參加(
http://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356&t=2664187),法律就是這麼規定,不然你要就一開始申請釋憲(法律訴訟都打了兩年了,都沒想到要申請?)
邏輯思考請再縝密一點,因果關係先搞清楚吧.....是都更程序初期郭元益跟那11戶不願意,所以就排除掉了,而不是故意閃法規。
如果法律有缺失,請去提出修改方法,不是硬要別人不照法律規則走....要想延緩實施也至少用比較合乎流程的方法,而不是訴諸民粹....
這次的問題明顯的突顯出台灣人法治觀念有多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