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Quaker2002
不用扯那麼多啦,簡單問一句,建商取得產權了嗎? 為什麼可以核發建照販售預售屋?
王家犯了甚麼罪? 用犯罪來類比根本不倫不類。
依法行政? 那為什麼事情爆發之後其他拆除案件可以喊停,不是迫於無奈依法行政?
引發眾怒之後法律還沒修改就可以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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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用疑似,到案說明,沒仔細看人文章就不要亂砲....
至於預售屋的問題別人回答你了
喊停的部分,都已經停工兩年了,你還說沒停過,那要停幾年才算依法行政你告訴我? 犯眾怒,星爺的電影你都沒看過?
就算是對的,只要周邊的人一鼓譟,又有幾個人能堅持原則?
換做你就有Guts繼續拆? 那先去選立委或是市長吧,我想很多人已經期待這樣有Guts的政治人物很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