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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oung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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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更法
第一條(立法宗旨及目的)
  為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復甦都市機能,改善居住環境,增進公共利益,特制定本條例。
  本條例未規定者,適用其他法律之規定。

都更法第一條就是開宗明義繼承憲法第23條的精神,人民之基本權利遇到23條就失效

個人認知:促進都市土地有計畫之再開發利用,和改善居住環境,都可以套用在王家土地身上,況且王家"疑似長期"未經申請佔用非道路國有地做為出入連絡道,這點國有財產局還沒跟他算這筆帳

既然生活在台灣,那就講台灣的法律吧,台灣的法律還是台灣直選出來的代表制定或是同意通過的, 不爽? 套一句名言"太平洋沒加蓋..."






引用:
作者adigo67
我覺得一堆在揣測王家動機的人真的很無聊
說一句難聽點的,人家有什麼動機關你什麼事?
就算擺明了獅子大開口又如何,人家就是擁有完整土地所有權的人嘛!
今天既然不是為了公共建設需要強制徵收人家的土地,憑什麼要他們配合都更?
都更的重要性凌駕一切?
他們是獨棟透天的住宅,不都更到底訪礙了哪些要都更的人都更了?
今天少了他們就都更不了嗎?還是少了他們利益少了很多?
再說什麼蓋兩棟透天補償這個好了,即使土地權益無減損,請問你願不願意每個月多繳數千至上萬的管理費?這不是權益減損嗎?
再講回來,就算今天擺明了送錢給你花,蓋兩棟大樓換你兩棟三樓透天好了,王家難道還沒有不願意的權利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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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PCDVD維護管理群 ,PM已修復,麻煩7/19以後有PM給我的再PM我,謝謝
舊 2012-04-02, 11:55 AM #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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