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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醫判賠3千多萬 誰還敢當救命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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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11
文章: 442
這類的醫療糾紛繼續搞下去,結果絕對是醫病雙輸
以後大概進急診也要先家屬簽同意書,內容大概就是現場狀況如何由醫生做專業判斷,家屬不得有異議,簡單來說,救的活運氣好,救不活也是應該的
或是,醫生也跟砂石車司機學習事故處置方法
當然,站在家屬的立場,去求償也是可以理解
植物人....那個負擔可怕的咧
說難聽點,當初掛在手術台上結果可能對雙方都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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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名檔可以吃嗎????
2012-04-02, 11:2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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鋼蛋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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