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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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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bo5738
從另一面向思考
賠償金 也有部分醫生建議 以後立法最多只賠2百萬就好
那樣相對就對 廣大的病人權利就好了 原來台灣一條人命 在醫生眼中 只值200萬

話說回來 有所謂官官相護 這案件裡 一堆醫師看賠那麼多 就幫那醫師講話
會不會 所謂的醫界 官官相護之嫌?
以上個人觀點 廳不爽的也別砲我 多謝

等到你生大病沒醫生醫,或只能跑到國外花大錢醫病,看你要承認你的命只有兩百萬,還是放給他死。
舊 2012-04-02, 12:07 A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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