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WonderD
台北市捷運系統花了好幾千億,
如果每年光是算利息錢就虧損累累了,
台北市公車票價成本可能快20元一車次,
台北市政府光補貼公車票價一年就是22億,
大約一車次補貼五元,
這叫其他縣市市民怎麼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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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要這樣想,那很容易啊
以後什麼所得稅營業稅在那發生的就誰收,扣除上繳給中央的,剩下自己用,
最後比較窮的地方攻府沒錢建設,
就學10年前的中國,收過路費,過一個鎮或市就收道路建設費。
兩種不同概念的東西,硬扯在一起。
我去查了一下;
賦稅署資料顯示,2009年國稅稅收約為1.4兆元,
而光是北市國稅局就扛了6000億元的「責任額」,占全國總稅收的四成多。
好了....如果以我提出的做法除了天龍國,其他城市可以不用發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