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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uyunp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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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5
文章: 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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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grifon
可以看到法院質疑的理由是說粗一點
"我法院寄的通知書,地址跟建商寄給你們的是一樣的,結果你們收得到我法院的卻說建商沒寄給你們,更何況你們王家人中,還是有人收到信"
這些敗訴主因,公視新聞都沒提呀


所以我說嘛,有些事不要太早強出頭
有人稍微哭哭啼啼,大家就一面倒相挺
前面有人提到,王家再怎麼弱勢都可以分到房子或補償,而且金額不小
(現在鬧大了,可以分得更多)
你們是分到什麼?

從頭看到尾,甚至連王家都更僅分到廁所的言論都出來
一大堆都更專家,宛如自己很多房子參加過無數次都更,都很有經驗似的
都更協調會,行政程序,行政訴訟好像自己都跑過
舊 2012-04-01, 12:41 PM #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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