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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有時候不是一直關注對方的獲利, 而是看自己從中有沒有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

譬如說對方把我的東西買走後改良製作用高價賣出, 那是他中間付出的部分.

我現在常遇到對方說你從我這裡買後處理處理轉手那麼好賺哦? 然後對方想來分.

然而我並沒有壓低你的開價, 你從前怎麼賣, 我就怎麼買, 開發出新利潤後過程保密.

但.. 老實說, 是人都會眼紅吧, 即使那是對方創造出後續的額外價值.

所以我覺得除非是向源頭購買時用不正當不合理手段去壓低, 甚至脅迫購入.

不然貨銀兩乾.

PS. 最近更都案實在是吃相難看, 建商與政府.
舊 2012-03-31, 04:34 PM #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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