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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pharom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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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an 2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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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PUTEC
整件事情最主要是立法不周全 執法者依法行政 卻背負所有的罪名 真是好笑(王家是弱勢沒錯 但卻不是真正的受災戶 新房子蓋好也是有它們的房子)要罵請把通過條款的立委揪出來罵 如果我是市長 當所有行政程序都跑完後還是不能改變王家被拆除結果 我也會下令拆除 法律本來就是要保障多數人的權利 雖然有人不會茍同


「依法行政」應該要建立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的這個大原則上,若是對財團與對民眾有差別待遇,那就變成只是拿來包裝「選擇性執法」的藉口而已。這樣能讓人信服?!莫忘了:「善信人者易為人之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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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3-30, 10:22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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