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forumuse
小弟的口氣太衝了,造成你誤會,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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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私有的,地也是私有的,就算地主都不管,
沒道理建商可以拿走吧?
理由居然是大家都同意把他吃掉
台北的房子這麼貴
我們可不可聯合市民,找個願意配合的建商
把總統府、市政府這些公家機關全拆了蓋國民住宅
不然把信義計畫區那些財團的商業大樓拆了也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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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啊! 有的人一出國就是好幾年..
要是可以這麼搞, 我是建商就跟附近住戶勾結一下, 依法炮製..
等幾年後地主回來後東西就是我的了? 這種事在任何民主國家是不可想像的...
就像一台腳踏車擺路邊一年, 你就牽回家當自己的嗎? (原主追不追究是一回事..)
買房子, 車子, 甚至小小一台電腦, 理論上都要有產權甚至過戶證明....
更何況土地? 王家不簽字, 你就是拿他沒皮條, 這就是民主法治國家的精神...
王家很爛, 王家貪得無厭, 甚至王家找議員關說角力, 這些都不能構成搶多他們財產的
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