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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10
您的住址: 謠指部
文章: 388
引用:
作者orea2004
我沒有贊成這種作法啦
我只是說,現在企業政府機關都這樣。
就像以前的繼承規定,你沒說不要就是要。
只要你沒有辦理其他繼承方式,就是當做你照單全收。
這樣對公務員來說處理起來比較簡單,所以會有這種事情不奇怪。
在這個例子裡,大部分的人都是接受都更,你沒說話就當做你沒意見。
沒意見他們就會認為怎麼做都好,就當做你接受。
所以,各位應該要關心周遭的公眾議題(現在大社區常常遇到),
不管要或不要都應該要當做自己的事情來表達意願。不要到了人家
通知要開始做的時候,才說你不知道這件事情,然後才在反抗。


小弟的口氣太衝了,造成你誤會,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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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是私有的,地也是私有的,就算地主都不管,
沒道理建商可以拿走吧?
理由居然是大家都同意把他吃掉
台北的房子這麼貴
我們可不可聯合市民,找個願意配合的建商
把總統府、市政府這些公家機關全拆了蓋國民住宅
不然把信義計畫區那些財團的商業大樓拆了也不錯
舊 2012-03-30, 02:15 PM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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