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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lyu0002
Q:市府強硬表明,隨時會拆你家,為何會走上今天這種局面?
A:幾年前,建商開始找我爸跟大伯談都更,那時都更很新,我剛從淡江建築研究所畢業也不懂,只知有強制性。我們家世居在此上百年,僅剩23跟25坪兩間透天厝,爸跟大伯從頭到尾都跟建商明確表明「不願合建」。我們以為跟建商講就好,根本不知要寄存證信函給都更處。
過一兩年,市府來公文說,全案已核定,原來建商找到多數人同意都更,我們兩家被畫進都更範圍。我們不要,市府說,劃定權在實施者手上,有問題去跟實施者說,他們願意變更範圍,就可以變更,但市府沒權力要求實施者變更,而市府可代實施者拆除,導致今天無解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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