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郝龍斌:不能為2戶 讓其他36戶有家歸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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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天憫人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7
我是覺得都更的利益應該回歸地主,不是建商,它們賺手續費就好了
這樣應該可以擺平很多都更
像是一塊都更成立公司,地主佔股份之類的
當年四大企業不就是拿地換股票嗎,造就四大家族,台泥什麼了,忘了其它的
2012-03-29, 11:14 AM #
75
悲天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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