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Ericchu
在看了這串討論之後,很訝異居然有人會認為政府侵害人民最基本的居住自由及財產權是在執行「公權力」...
這又讓我想到田中芳樹小說「銀河英雄傳說」裡楊威利說的兩段話:
「遵守法律的規定對公民來說是理所當然的事情。不過當國家違反了自己所制定的法律,而企圖侵害個人權利的時候,如果公民還去盲從的話,那麼就是一項罪惡了。因為當國家有犯罪或是謬誤行為產生的時候,身為民主國家的公民,得有對這樣的行為提出異議、批判、抵抗的權利和義務。」
「當受到不當的待遇,或者是權力者有不正當行為時,還不加以抵抗的人根本就是奴隸而不是公民。連在己身正當的權利受到侵害的時候都不能站起來抵抗的人,當然更表示不可能為他人的權利站起來奮鬥。」
大概有人不知道中華民國憲法對人民的權利義務怎麼定義的吧...
第十條 人民有居住及遷徙之自由。
第十五條 人民之生存權,工作權及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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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若你我是公務人員, 恐怕事實上也別無選擇, 因為哪個公務人員真正認為自己是
"公僕"? 大家只負責效命你的直屬上司而已, 很簡單, 你敢有"異見", 當權者很生氣..
後果很嚴重, 但若你"奉命行事", 在你的直屬上司及當權者倒下前...
你是不會有事的...(除非有些事搞太大,不得不拿你當"余文"...)
各位想想, 若你是余文,. 但你不肯當余文, 你會有什麼後果?
因為, 台灣的政治一直都沒有司法獨立, 文官中立的傳統...
台灣的"民主", 只能說在表面上神似西方民主政治, 但內涵還屬於專制時代..
才會有那種官僚. 狗腿文化, 巧克力總統等等...
畢竟我們的轉型時間不太夠, 不只是官員不民主, 一般百姓也是對己身利益
無關事務, 漠不關心...(專制政府的最愛... 努力培養的精神..)
所以只要取得政權, 又沒有適當反對勢力制衡下, 公權力一定暴走...
基本上, 台灣的政治環境, 完全執政就是完全暴走, 完全腐敗....
負責? 政府向誰負責? 只要自己黨籍議員不倒戈, 除了當皇帝外, 什麼不能幹?
只要你給的利益可以滿足議員及下游利益團體, 誰又會倒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