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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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sazabijiang
今天這個強制拆遷有個最明顯的不公義之處 -- 拆掉之後是蓋豪宅, 不是重大民生公共建設.
而都更法不該具備重大公共建設同樣的強制權, 因為都更並沒有讓大多數人得到利益, 更何況只要修改設計就能避開王家土地, 只是建商已經超賣所以不願意更改, 但這是建商自己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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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都更法一旦你家被劃入後, 只能夠就補償 "金額" 提出答辯與爭取 -- 而無法選擇不要被都更!! 所以王家當初是因為都更惡法的規則, 不得不開出 "天價" 好逼使建商退讓不要將他們劃入 --> 然後就被建商&相關有心人士拿此做文章, 把王家抹黑成死要錢的釘子戶.
版上有多少人只會打嘴砲我不知道, 但, 如果說自己還在乎公義... 請馬上打電話跟您投票選出的立法委員跟議員大力抗議&要求馬上修改都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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