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隔壁老王
Major Member
 

加入日期: May 2008
文章: 112
引用:
作者一縷輕煙
是啊!升斗小民領22K,要買一間大台北地區20坪公寓而不可得,王家寧願把好幾個億

供在那兒?我看不出有甚麼好同情的?


有沒有內情這老王不知道, 但有一件事是老王很確定

當有人看中了你的財產,出價想要跟你買, 你當然可以賣,但你也有權力不賣,而且不論你不賣的理由是什麼, 沒有人可以強迫你賣.

這是憲法保障的財產權.

官僚如果可以依照自己的判斷而不去遵守法條,那我們只能期待每個官員都是聖人了.法治當然有問題,但走回人治這條路究竟好還是不好, 翻開歷史,例子多的是.
舊 2012-03-28, 02:45 PM #228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隔壁老王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