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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qwer9812
有人房子像寶貝一樣!
拿兩位陌生小孩 跟你換 你的小孩 你划的來嗎
新聞寫拿兩棟新透天來換 聽起來很值得 但搞不好合約裡面一堆限制 或什麼不利於屋主的條例!
當然啦~也許是某些東西談不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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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不攏就可以搶
那還有甚麼好談的
實際上都更背後的問題:
建商一開始就是用搶的
對於擁有店面價值或是整塊土地持有的住戶而言
建商的條件根本就是"搶"
以前會放火燒,因為人命不值錢
現在連放火都免了
政府可以強制拆遷,還能加上"社會進步"的名號
還會有群眾響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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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客:拆遷算很客氣了,沒強制徵收變成道路你就要跪拜了
把你家徵收來變道路更多人挺, 無奈光徵收你們這些建商所謂的釘子戶也生不出道路
迷之音:規畫成小公園等公共設施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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