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almdeve
對事不對人
若所有程序都走完 所有訴願也被駁回
就算北市府想拖 有哪些籌碼可用?
想到的只有聲請釋憲
另外一般民眾可以聲請釋憲嗎?
可以的話 會怕得趕快去聲請吧 不要只出一張嘴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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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盡量講的簡單白話一點
訴願=>行政訴訟三審最後才是大法官釋憲
釋憲第一道門檻就是到行政訴訟三審定讞為止
所需要耗費的時間、心力、金錢
三審就可能纏訟到10年左右,花費1、200萬是常有的
而最後的手段-釋憲,嚴格說來,這不是救濟手段只能算是尋求彌補
就算立刻提出釋憲案申請,
都更方跟地方政府在行政訴訟獲判勝訴後還是有權合法
立即拆除
請問一下就算事後大法官認定都更法違憲無效
舊房子早就不知道拆到哪去了,新房子搞不好都蓋起來
像文林苑的CASE一樣,已經售出
不願都更的原住戶的權益要如何彌補?
我講"彌補"是因為"保障"就目前法規設計就是"
不可能"三個字
"拆屋還地重建"?一樣是"
不可能"三個字
如果不再拆除階段前阻止,原住戶的權益要怎麼保障?
叫他們食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