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媽祖繞境吵死了,每年都要吵煩不煩阿,我真想打手槍射精射到媽祖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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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315701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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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ruinousdeity
第 246 條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
加油啊....
台灣這些垃圾宗教怎麼還有臉跟人講法律?
平常開廟店又一堆擾民活動都不知道犯了多少法、違了多少規
台灣警察太卒仔不敢依法辦理而已
怎麼還有臉?
2012-03-27, 03:01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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