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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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說:「你這麼做很夭壽!」引起陳不滿,打電話叫警察,他直覺遇到瘋子欲騎車離開,陳即硬擋在車前,還賴坐地上、雙腳夾住前輪,不讓車移動。賴說:「檢舉不該偷偷摸摸,變成有心人發財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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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懂,為什麼要把個人行為扯到法規上?模糊焦點替亂丟菸蒂的行為護航?有夠會扯
他有病就叫警察治他的病就好,扯東扯西的又變成法規的錯
沒誘因誰要檢舉?不亂丟誰能撿舉?久了沒人亂丟了、自然就賺不到錢
拍有沒有亂丟菸頭並不夭壽,不然從這個邏輯來看,警察阻人賣毒品發財是不是也很夭壽?
一碼規一碼,硬要兩件是混在一起講,有夠會扯一些54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