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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凌渡宇
六、在未設第一款行人穿越設施,亦非禁止穿越之路段穿越道路時,應注意左右無來車,始可小心迅速穿越。

參考啦
行人應注意而未注意
謝謝你的提醒


這邊是說馬路中間
例如斑馬線前後50公尺內禁止穿越
而非有斑馬線與穿越道的地方

引用:
作者oversky
第 103 條

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

這條是指就算是汽車綠燈行人紅燈,也要讓行人先行通過?



所以才說是霸王條款
就跟現在直行車無敵路權一樣
此條款用意是古利行人不要競行穿越馬路
而是走穿越道
舊 2012-03-26, 01:48 PM #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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