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ruinousdeity
加油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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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46 條對於壇廟、寺觀、教堂、墳墓或公眾紀念處所,公然侮辱者,處六月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妨害喪、葬、祭禮、說教、禮拜者,亦同。
避免購屋糾紛! "嫌惡設施"先列明
http://news.cts.com.tw/cts/society/...3250965690.html
嫌惡設施: 包括墓園、變電所、瓦斯行或
寺廟.......等
....一坪200萬,跌到一百130萬,靠得越近,房價就跌得越凶,看看緊鄰廟的這棟
大樓一樓房價,一坪剩下80萬,廟在旁邊就影響房價,這些就是所謂的"嫌惡設施"....
...50公尺之內,有任何民眾在意的"嫌惡設施",都得事先說清楚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