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重建創世紀
第 79 條 貨車之裝載,應依左列定:
一、裝載貨物不得超過核定之總重量或行駛橋樑規定之載重限制。
二、裝載物必須在底板分配平均,不得前伸超過車頭以外,體積或長度非
框式車廂所能容納者,伸後長度最多不得超過車輛全長百分之三十,
並應在後端懸掛危險標識,日間用三角紅旗,夜間用紅燈或反光標識
。廂式貨車裝載貨物不得超出車廂以外。
第 80 條 貨車裝載整體物品有左列情形之一者,應填具申請書,繪製裝載圖,向起運地或車籍所在地公路監理機關申請核發臨時通行證,憑證行駛。
一、裝載整體物品之長度、高度、寬度超過前條之規定者。
二、裝載整體物品之軸重、總重量或總聯結重量超過第三十八條第一項第
二款、第三款限制者。
前項裝載整體物品行駛於高速公路之汽車,其長度超過第三十八條第一項
第一款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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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有可能是已經申請過的?
了解
不過這個申請,只要申請了就甚麼路都可以走嗎?滿想知道細節的,因為這麼長一條,總覺得主管機關應該會限制路線吧?
還有一點,像這影片的情況,他凸出來的部分相當多,如果要申請,應該也有細部的規定之類的吧?
例如我開一台小貨車,要載一個超長物,長度是小貨車的三倍,這太誇張了,主管機關不太可能讓我這種情況申請也讓我過
如果影片中的情況是申請也不會過的話,那,他這樣上路還是違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