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u8526425
Elite Member
 

加入日期: Oct 2002
文章: 4,800
引用:
作者Dragon cat
民法規定滿二十歲為成年,有完全行為能力

沒事~路過......


這部份沒有求證正確與完整
我的錯

From 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網站
「成年人」的定義?
1、新聞局:
有關電影、錄影帶及電腦網路分級辦法;限制級,未滿18歲者不得瀏覽。
2、衛生署:煙酒不得出售未滿18歲的青少年。
3、中華民國-刑法規定:「成年人」滿18歲以上,即要負完全刑事責任。
4、中華民國-民法規定:「成年人」滿20歲以上,以下訂有法定代理人。
5、中華民國公法權規定:滿20歲以上的國民,才有選舉投票權。
__________________
人性的醜陋就是,會在無權、無勢、善良的人身上挑毛病,卻在有權、有勢、缺德的人身上找優點。當無權、無勢、善良的人受到傷害的時候,還會站在所謂的道德制高點上,假惺惺地勸說無權、無勢、善良的人,一定要忍耐,一定要大度。
舊 2012-03-25, 01:57 AM #17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u8526425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