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金正銀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10
文章: 1
引用:
作者老柏(第四)
在我看到幾個案例,本身沒什麼才能的人,利用職務之便把資料帶去對手公司換取高職位或高獎金

這種是犯法的。原先的公司一定會跟你簽禁止你帶機密資料出去的約。有些更會簽你假如辭職在幾年內禁止到性質相同的公司的約。簡單來說你有很大的可能會吃官司。

再來、本身沒才能的人你的新老闆只要一拿到你手上的東西就有很大的可能會把你踢掉。一來是因為他們自己也不想惹麻煩、加上因為你之前已經有過一次案例、這次受益的是們、但是下一次說不定就是換他們吃虧、要的東西拿到的見好就收。

之前看過NHK的節目、有提到韓國曾經用過這招、用超高薪去挖角日本的一流工程師、順便要他們偷帶點東西過去。但是那些工程師到了韓國沒有幾個人可以待超過一年。大多是東西到手、幾個月不到就被新公司趕走、最後兩頭空。
舊 2012-03-24, 08:29 PM #9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金正銀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