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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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orea2004
行人走在馬路上基本上是錯誤的,應該走在行人行道,除非該路段沒有。
不過其實台灣對行人空間的規畫,爛的程度跟機車路權比有過之而無不及。
政府在人行道畫設一堆機車停車格,造成行人不便。
政府在斑馬線前面一點點的位置畫上機車待轉格,影響行人安全。
結果反過來罵機車都會影響行人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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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敝黨才一直在反應&督促政府朝正確&合理的規劃方向走... 這樣才能兼顧行人&機車的合理使用,以及保障弱勢族群的安全。
PS.下禮拜,要檢討T字路口待轉區問題&永和中正橋的問題會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