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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inwe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2
文章: 733
我個人覺得,主要還是要看原本有沒有此規定,以及其他人有無懲處的權限,
若沒有官方規定,又沒有懲處權責,這做法就有待商榷。

至於這樣就申訴是不是爛草莓、是不是小題大作?
在下是認為,只要是規定外的強制要求,本來就可以主張自己的權益,
不然這個也忍,那個也吞,很多時候就慢慢被軟土深掘了.....現在勞工的處境不就是這樣?
     
      
舊 2012-03-23, 01:46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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