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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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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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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小建
澄清一點就好:因為有某位網友又在故意抹黑了...
可以去跟林志盈局長求證就知道,機車黨這邊有明確跟林局長表示過...
如果該路段許可,可以採用把墊高的人行道拓寬,在人行道外側規劃自行車道的方式,如此可以兼顧自行車路權,也避免相對慢車的自行車混入車道中造成的危險。
但此種支持有一前提:
就是由於拓寬人行道後會造成最外側車道的縮減,若不同步塗銷快車道/內側車道的禁行機車,那會變成被縮減的車道路權衝擊 --> 集中衝擊在路權集中在外側車道的機車族
因此,若同步塗銷禁行機車,就能讓拓寬的人行道衝擊部分『讓汽車、機車』駕駛共同分擔... 那機車黨原則上也不會有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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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不是一樣
要設就給我開放快車道
還說抹黑咧
自己都承認了
而且不看費用嗎
用這方式一公尺費用就要一萬五了(2008年價格)
工期更長
對交通影響更大
行人道 下水道 路緣全部都要重作
至於目前1500萬輛機車中的多數有繳牌照稅嗎
所以機車黨又要放棄路權了?
打臉就是這樣
要權利不要義務
要獲得不要付出
排照稅(全年)
排氣量/稅 金
150cc以下 0元
151cc~250cc 800 元
251cc~500cc 1620 元
501cc~600cc 2100 元
601cc~1200cc 4320元
1201cc~1800cc 7120元
1801cc以上 112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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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料稅 (二年)
排氣量 /稅 金
150cc(含150cc以下) 900元
151cc~250cc 1200 元
251cc~500cc 1800 元
501cc~600cc 2400 元
601cc~1200cc 3600 元
1201cc以上 39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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