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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現在的警察真可憐~~
回那個"我紅牌耶" 難怪人家會不爽~~
人家都好言跟你說"機車"不能走這邊~~
"機車"OK??? 大羊的行照上面寫的是"機車"吧!!!
我也知道重機可以走快速道路 但是那條路是"調撥車道" 請大家去看看全台調撥車道的條文規定
警察是依"法"行事 即便該員警可能也知道大羊的"路權"等同汽車~~
但是只要上面的規定 調撥車道時間"機車"禁止通行 是不是應該把施力的方向 放在法條上面
去修正"調撥車道"中 機車是否包含"重型機車"
而不是去刁難一個警察~~
我相信 調撥車道不給機車走 一定是因為有安全的考量因素在裡面~~
而這因素 是不是放在大羊上 也有相同的顧慮
畢竟大羊跟小羊體積類似 重機再怎麼大都不比汽車顯眼~~~~
我也不是沒看過重機在調撥車道被撞的事 前年在民權大橋就看過~~~
是不是該把爭吵的方向 放在"重機走調撥車道的安全性考量" 而不是刁難一個按規定走的警察

紅牌重機的路權比照小型汽車,這是法規上寫得很清楚的,員警不是可能知道,而是本來就該知道,不然怎麼管理交通?怎麼開罰單?

既然重機路權比照汽車,為什麼重機不能跟著走汽車走調撥車道?會被撞,要不是有人沒保持前後左右的安全距離,就是有人逆向行駛,不然怎麼會被撞?
而且重機的大燈是關不掉的,如果一個汽車駕駛連一盞燈在那亮著都看不到,那麼那個駕駛的眼睛或許有問題了,再大體積的車它大概也看不到了...
引用:
作者機油大盤商
不小心按到發送 接上面
警察到歉 這能代表什麼嗎 不過就是利用傳撥工具霸凌而已~~
如果是我我也會息事寧人 但 是真心認錯嗎~~
如果是真心認錯 在安全的考量之下 就應該去把調撥車道的牌子改一改~~
警察知道有啥用 一般民眾不知道 看到了還是暗幹大羊騎士 還不是一樣 問題還是沒解決
還是造成其他用路人對大羊的觀感
應該比照快速道路路口標示一樣或加註"重機以外的機車禁止上午7~9使用調撥車道"
前提是 在安全的考量之下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92 條
車輛分類、汽車牌照申領、異動、管理規定、汽車載重噸位、座位立位之
核定、汽車檢驗項目、基準、檢驗週期規定、汽車駕駛人執照考驗、換發
、證照效期與登記規定、車輛裝載、行駛規定、汽車設備變更規定、動力
機械之範圍、駕駛資格與行駛規定、車輛行駛車道之劃分、行人通行、道
路障礙及其他有關道路交通安全等事項之規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機器腳踏車禁止行駛高速公路。但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
重型機器腳踏車,得依交通部公告規定之路段及時段行駛高速公路,其駕
駛人應有得駕駛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駕
駛執照一年以上及小型車以上之駕駛執照。
道路交通安全講習之方式、內容、時機、時數、執行單位等事項之辦法,
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本條例之罰鍰基準、舉發或輕微違規勸導、罰鍰繳納、向處罰機關陳述意
見或裁決之處理程序、分期繳納之申請條件、分期期數、不依限期繳納之
處理、分期處理規定及繳納機構等事項之處理細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
定之。
道路交通事故駕駛人、肇事人應處置作為、現場傷患救護、管制疏導、肇
事車輛扣留、移置與發還及調查處理之辦法,由內政部會同交通部、行政
院衛生署定之。
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除本條例另有規定外,比照小型汽車適用其行駛及
處罰規定
;其駕駛執照考驗及行駛規定,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定之。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行駛高速公路,
有下列行為者,處駕駛人新臺幣三千元以上六千元以下罰鍰,並記違規點
數一點:
一、行駛未經公告允許之路段。
二、未依公告允許時段規定行駛。
三、領有駕駛執照,未符合第二項規定。
四、同車道併駛、超車,或未依規定使用路肩。
五、未依規定附載人員或物品。
六、未依規定戴安全帽。
汽缸排氣量五百五十立方公分以上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違反前項第四款規
定或汽車行駛高速公路有前項第四款前段之行為,處駕駛人新臺幣六千元
罰鍰。
     
      
舊 2012-03-21, 06:22 PM #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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