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nikebear
這我有切身之痛
我知道一樓前面不一定是住家的
所以我車不敢停家門口前方
而是整台停進住家內
但是,出入口被一堆機車停放
請問我要怎麼出入?
趕時間的時候怎麼辦?
叫警察也沒用...
一樓住戶花比別人多的錢買房子,卻要忍耐屎尿跟出入的不方便?
情何以堪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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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第 56 條第1項第5款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
以下罰鍰:
五、在顯有妨礙其他人、車通行處所停車。
第一項情形,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人
員,應責令汽車駕駛人將車移置適當處所;如汽車駕駛人不予移置或不在
車內時,得由該交通勤務警察、依法令執行交通稽查任務人員或交通助理
人員為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