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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知的警察,我車是讓你這樣敲的嗎!!? TO:東森記者,我有掛前牌,請勿亂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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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停權中*
加入日期: Sep 2001
文章: 1,933
引用:
作者
William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 第十一條
三、機器腳踏車及拖車號牌每車一面,應正面懸掛於車
輛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但汽缸總排氣量五百五十
立方公分以上之大型重型機器腳踏車號牌自中華民
國九十六年十一月一日起每車二面,應正面懸掛於
車輛前後端之明顯適當位置;其前方號牌並得以直
式或橫式之懸掛或黏貼方式為之。
你的紅牌讓執法人員看不到對不對?
樓下繼續
2012-03-21, 12:33 A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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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m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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