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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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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3
文章: 91
那樣叫做「搶錢」?
真正的搶錢是民生必需品一味漲價卻不考慮民眾薪資成長遲緩,甚至相對倒退!!
如果議員認為罰鍰訂得太高,大可請立法院及相關法律學者檢視廢棄物清理法是否符合比例原則(但我相信多數人認為罰則太寬鬆)

現在督促調降檢舉獎金企圖要壓制檢舉量,那是要鼓勵亂丟垃圾、煙蒂、吐痰嗎?
高雄市錢很多可以聘僱很多清潔人員是不是?
高雄市預算很多,捷運、公車都很賺是不是? 輕軌自籌預算很容易是不是?
一味討好少數民眾,要讓政策變得沒是非,是不是?

不過,罰單8個月後才寄出,是該檢討!
否則如果有冤枉被檢舉人之處,礙於時間久遠,對被檢舉人也不公平。
舊 2012-03-20, 06:25 PM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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