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Adsmt
Golden Member
 
Adsmt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Feb 2004
您的住址: 從來處來
文章: 2,761
法律就是法律,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生在民主自由的法治國家,還用對岸那種「我老爸是你剛,你奈何不了我」的思維來想,那還真的很可笑。

1979 的話,如果有追溯期,那應該也過了。那他就是無罪。

如果沒有追溯期,那抓他入獄,執行該有的刑責是應該的。

處理這個問題很簡單嘛,政府直接放話,你回來就是要抓你定罪,那你還敢回來,就沒什麼好說的,不是?

故意回來定罪入獄,我長這麼大還沒看過這種要求。
舊 2012-03-18, 03:31 PM #9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Adsm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