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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離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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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11
文章: 156
有懂專利/商標的前輩可來分享一下嗎?

小弟的朋友是從事記憶卡買賣的...算是小蜜蜂吧...中間人? 賺取一些跑腿費...每天在外面替人家跑來跑去調貨各式記憶卡,記憶體..等...這兩天聽他再抱怨..跑了那麼久的記憶卡市場,從電玩到電腦,從手機到相機...第一次遇到說賣記憶卡賣到大家不敢賣,怕會被抓...狀況如下.想請問一下板上各位有法律實務經驗的,或是自己本身要自爆的..通通歡迎...

sony的psp遊戲主機,他所需要的是memorystick pro duo 記憶卡.有這台遊戲機的人.100%一定要買記憶卡,目前市面上只有3種選擇..1.sony原廠記憶卡 2.lexar mspd 記憶卡 3. micro sd 轉 mspd 單插或是雙插卡...基本上第3種是比較便宜的,買1.2的錢,再3上面可以買到多一倍的容量...現在問題來了...關於第3選擇..在那個mspd的轉卡上面,沒有印上任何的logo,都是oem公版出來的...有某律師及保智人員去到販賣銷售此種卡的盤商,小賣店去查緝,說,此種卡為仿冒品,所以不得販賣,朋友所遇到的問題如下:

1.卡本身有專利,但是不是專利人所提出的,保智大隊可以直接去執行嗎?
2.卡本身沒有儲存記憶的功能,須另外搭配micro sd記憶卡.才可以動作,這樣算仿冒品嗎?
3.這樣的情況之下,會侵犯到哪一條法律呢? 是專利還是商標?

最後一點..有沒有可能,保智本身也不能確定此樣商品是否涉及仿冒,只要他們主觀認定疑似仿冒品,他們就可以帶走,之後請上偵查庭去跟檢察官說你的清白?

有問過朋友公司的法律顧問類似問題,他說,其實台灣目前的法律真的很模糊,只要你販賣的產品,讓某些人不舒服,他們就可以請保智去拜訪你,之後要跑法院的這個冗長過程就是你家的事,除非你可以很完整的指出你正確的地方,或是可以提出一份最好是國家級機關的驗證報告來當你強而有力的證據...不然就請多燒香拜佛,乞求自己不要遇到一個恐龍法官...因為上了法院...法官說你有罪你就是有罪...你的證據他可以不採信....
另外,對於這個專利/商標的部分...他也是有提到說...真的太模糊了...重點是,你把你想販賣的產品拿去智慧財產局去詢問裡面的任何人,問她說這樣商品能不能賣,有沒有人可以背書,或是可以提出一個證明說這個商品是絕對沒有侵犯到他人權益的....對不起..不可能有這種事的....

小老白姓真難為...賣個東西..幾十塊錢的東西,賺個5塊10塊,別說和解金了,連律師都請不起,重點是你想賣這個產品,完整的包裝,或是裸裝的東西...想詢問一個政府機關說能不能賣,這樣都沒辦法有答案...只能等被抓了之後才知道有沒有事...唉~~~真是鬼島~~
     
      
舊 2012-03-18, 01:28 AM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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