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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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竹瑪
我前面的文也說我們不是當事人也不是鄰居
實際情形是怎樣我們不曉得
至少新聞裡我看到的是說
他沒有找管道反應而是被咬4次後帶刀在身
再度經此處被咬而殺了他
我從頭到尾也只是說該怎樣怎樣處理會比較好
119、110也只是代表能處理的管道
詳細是怎樣我不是很清楚啦
我不是說打119救狗啦
是說找不到飼主能打以上電話反應哪裡有狗叫他們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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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嘴巴很爽?
前面不是振振有詞老伯為啥不去報警不溝通?
現在又縮起來了?
既然不曉得你隨便假設別人行為亂扣帽子
你可不是技者有新聞台當後盾
應該也不會是立委諸公有言論免責權
沒事還是少亂扣別人帽子
不然為了一隻畜生 公親變事主時就不要後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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