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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AMS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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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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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竹瑪
我覺得這事件有許多方面都有問題
但那位阿伯說自己被咬4次忍不住才帶水果刀防衛
明知哪裡有狗會咬人,還帶刀偏往此處行
這根本是美化過的預謀殺狗吧?
又不是說是荒郊野外進城必經之路
不帶刀械恐有生命安危

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先找飼主向他反應
找不到請連絡警局或消防局
若你真的不爽要防...

甩棍犯法,但是蝴蝶刀沒犯法喔,更何況是水果刀

阿伯脾氣真好,2次我就給他死了,換做如果是小孩被他咬一次就G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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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12-03-17, 07:33 PM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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