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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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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5
您的住址: ~永恆的回憶~
文章: 260
引用:
作者隔壁老王
這個應該要依房屋現值課稅先施行
應該會更有效果

現任監察院王建煊院長任財政部長時,就是提出這個,才被李登輝先生撤換;劉憶如部長也因她媽郭婉容前部長的失敗,而不碰課證所稅此案。

碰此案,丟官機會極高,我覺得現今財政部長會直接跳過,先打迷糊仗
舊 2012-03-17, 09:48 AM #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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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enyuan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