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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人比特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lucsesli
太好笑,原來買房就不會賠錢,那麼賠錢了有退稅嗎?

原來台灣對買房是要罰款的! 筆記筆記 公諸於世啊!

公共建設這邏輯就更混亂,你如果不能規劃長期公建使用,那還蓋甚麼?蚊子館?

台北市的道路公共建設對於台南市民來說有意義嗎?

你乾脆公示說,台灣設籍居民不准持有兩個以上房產算了,不然是要【罰】的


因為房價上漲過頭才需要管,不然央行幹麻要求限制地區,房貸成數?

公共建設是可以長期使用,但是卻沒法亂搬遷,週遭的房屋如果都陷入財團手上,政府的公共建設就陷入這群財團獨享的禁臠!


台北市的道路公共建設只對台北市有意義,但如果台北市的房屋落入少數有錢的台北市民手上與財團身上,那就應該深思

這種邏輯在很多地方都有,如政府要對某些地方重劃,就會有人去蒐購那附近的土地,坐享增值,當然這種資訊不對等是錯的,但是政府的公共建設利益落入少數人手上也是有問題的

政府很多東西都有處罰,如違章建築要罰,超限建物也要罰,建蔽率容積率,...
舊 2012-03-16, 02:45 PM #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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