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鳥人比特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12
文章: 2
引用:
作者bxxl
照前面網友提的,分期二十年繳,二十年拿回一倍現金,死時還有另外一倍.
看起來不差啊。 (畢竟是高利率時代的保單)


重點只在於,你這20年內掛,可以先拿錢

一般儲蓄壽險保單,通常是1/2 ~ 1/3繳費期限內出險,才有利益可言,繳費20年的話,大概是第八年到十年以前出險,才有可能受益人賺到!

如果被保險人超過這段期間沒掛,那就是保險公司賺錢

民國80年的100萬,跟現在的100萬,跟130年的100萬 分別很大的!
 
舊 2012-03-16, 11:28 AM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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