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ance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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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比較偏向支持Raziel的看法。
政府對於人民的財富累積是不應該抱持著"你有很多房,就是很有錢,所以要多課稅",
因為的確有不少的房產是累積、繼承、貸款繳了20年之類而得來的,空屋也不會只限於市區,鄉下地方也是有不少荒蕪的農地後人不可能去耕種或是祖產等..現象
所以空屋稅的對象跟區域其實是要很仔細的定義,當然法律一定有漏洞,假的租約或是甚麼的,就可規避。
只是房屋買賣時本來就已經一堆稅了,前陣子不就是還有奢侈稅嗎,
政府的確是有點打房打錯目標了,感覺在法令上有一點通殺的心態。
我也覺得土地房屋的貸款利率偏低,持有成本低也是個原因,要抑制房價應該是從這邊下手會比較正確一點,否則對一個房屋的買賣行為掛上一大堆稅,這是真的有點變相的處罰人民處置財產的權力。
辛辛苦苦存了錢有了頭期款,買了新的小套房,因為是新的所以前屋主把奢侈稅加了進去,所以我買小套房的時候就付了部分的"奢侈稅"、"契稅"、"印花稅"、"地價稅"、"房屋稅",然後再找人裝修要先申請裝修許可、工班完工後的裝修合格證明等文件的這段時間,我還必須付給政府"空屋稅",然後搬離父親過世後留給我的鄉下舊房子,我還要付老屋的"空地稅",因為太破舊地點偏避所以也賣不掉租不掉。
所以...到底是誰害房價一直變高啊?一直加上去的稅?辛辛苦苦買屋的人?還是有繼承房產就是該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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